轉發(fā)關于征集2010年度NSFC-JSPS協(xié)議項目的通知
院科研[2009]041號
各科室:
我科日前接到上級科研管理部門轉發(fā)來的《關于征集2010年度NSFC-JSPS協(xié)議項目的通知》,通知內容具體如下:
NSFC/JSPS協(xié)議項目是由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日本學術振興會(JSPS)聯(lián)合資助的合作項目。經(jīng)雙方協(xié)商,2010年度將共同資助合作項目14項,其中合作交流項目10項,雙邊研討會4個(其中2個在中國舉辦,2個在日本舉辦)。
1、申請人資格
合作交流項目中方申請人必須具有2011年及以后結題的基金項目。雙邊研討會項目中方申請人須有在研基金項目。
2、申報要求
中日雙方申請人需分別向NSFC和JSPS遞交項目申請,單方申請將不予受理。
申請人需登陸ISIS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請注意選擇項目類別和亞類。NSFC—JSPS協(xié)議項目在亞類的選項中共分三類,即合作研究項目、出國(境)參加協(xié)議雙(多)邊學術會議、在華召開國際(地區(qū))學術會議。請根據(jù)申請的項目類型選擇正確的表格填寫,其中在日本召開的雙邊學術研討會只要求中方組織者一人填寫出國(境)參加協(xié)議雙(多)邊學術會議類別,并填寫通知所附的英文申請書,以附件形式提交。
申請合作交流項目的申請人須認真填寫申請書中“項目執(zhí)行計劃”和“經(jīng)費申請”欄目,將3年的合作計劃逐年列出,包括中方的出訪時間和出訪人員的名單,日方來華的時間和人員的名單。
申請雙邊研討會的申請人須提供中日參會人員名單,在日召開的雙邊研討會中方人員應至少來自國內3個不同的單位,且每個參會人員均須具有在研基金項目。
此外,申請人需將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PDF文件打印一套紙質的中文申請書,經(jīng)單位蓋章確認后,于截止日期前遞交或郵寄(以郵戳為限)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亞非及國際組織處(北京市海淀區(qū)雙清路83號,100085)。
3、申請截止日期和通知結果日期
中方申請者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遞交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9月7日。評審結果將于2010年2月前上網(wǎng)公布并通過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處通知本人。
4、項目管理
如申請合作交流項目獲得批準,申請人還需補充2010年的有關附件,包括日方的邀請函和來華確認函等。獲準資助的3年經(jīng)費將按6:0:4比例撥款。在項目執(zhí)行期間,項目負責人需按要求分別于2011年1月15日和2012年1月15日前提交年度進展報告,并于2013年2月20日前提交結題報告。
雙邊研討會結束后,雙邊研討會的申請人須負責提交1份總結報告。
對于獲準立項的合作交流項目,NSFC將向中方申請人提供中國科學家訪問日本的雙程機票費和接待日方科學家訪華的生活費和城市間交通費;JSPS將向日方申請人提供日本科學家訪問中國的雙程機票費和接待中方科學家訪日的生活費和城市間交通費。每年各方的交流量不超過60人天。合作交流項目的期限為3年,從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對于獲準立項的雙邊研討會項目,會議地點所在國的機構(NSFC或JSPS)將向申請人提供參會中、日雙方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和舉辦會議的相關費用,包括場地租用、論文集出版等。參加雙邊研討會科學家的國際旅費將由本國機構(NSFC或JSPS)提供。
聯(lián)系人:雷 蓉? 張英蘭
電 話:010-62325454? 010-62326998??
Email:[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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